汉语史稿

据『汉语史稿』王力 中华书局

第三章 语法的发展

第三十三节 单位词的发展

 汉语里有一种特殊的名词,叫做单位词(或称量词)。单位词主要有两种:第一种是度量衡单位,如“尺”“寸”“升”“斗”“斤”“两”等;第二种是天然单位,如“个”“只”“枚”“匹”“颗”“次”“回”等。第一种是一般语言都具备的;第二种是东方语言所特有的,特别是汉藏系语言所特有的。
 就它与其他词类配合的情况来说,单位词也有两种。一种是指称事物单位的,如“个”“只”等,与名词配合;另一种是指称行为单位的,如“次”“回”等,与动词配合。
 在本节里,我们先谈事物单位,然后再谈行为单位。
 在上古汉语里,事物数量的表示,可以有三种方式。第一种方式是最常见的,就是数词直接和名词结合,数词放在名词前面,不用单位词。例如:
  五事:一曰貌,二曰言,三曰视,四曰听,五曰思。(书经洪范)
  一言以蔽之。(论语为政)
  [用一句话来概括它。]
  我亦欲正人心,息邪说,距诐行,放淫辞,以承三圣者。(孟子滕文公下)
  [“三圣”,三个圣人指大禹、周公、孔子。]
  人皆有七窍,以视、听、食、息。(庄子应帝王)
  方士有言黄帝时为五城十二楼,以候神人於执期。(汉书郊祀志下)

 第二种方式在上古是比较少见的,就是把数词放在名词的后面,不用单位词。例如:
  越翼日戌午,乃社於新邑,牛一,羊一,豕一。(书经召诰)
  [第二天戊午,在新建的洛邑祭祀土神,(祭品是)一头牛,一只羊,一头猪。]
  齐为卫故,伐晋冠氏,丧车五百。(左传哀公十五年)
  [……,丧失了五百辆兵车。]
  有虞氏官五十,夏后氏官百。(礼记明堂位)
  汉王听其计,使卢绾刘贾将卒二万人,骑数百,渡白马津。(史记高祖本纪)
  [“将”,率领;“骑”,骑兵。]
  召所从食漂母赐千金,及下乡亭长钱百。(汉书韩信传)
  [“钱百”,一百个钱。]

 第三种方式在上古也是比较少见的,就是把数词放在名词的后面,兼带单位词。例如:
  不稼不穑,胡取禾三百廛兮。(诗经魏风伐檀)
  [“廛”是”缠”字的假借,三百廛就是三百束。]
  莱人使正舆子赂夙沙卫以索马牛皆百匹(1)。(左传襄公二年)
  [“索”,精选的。]
 (1)“马牛”和“百匹”之间有“皆”字,可见上古单位词有它的独立性,并非必须黏附於名词。
  皆赐玉五谷,马三匹。(左传庄公十八年)
  [玉一双叫做一珏。]
  子产以幄幕九张行。(左传昭公十三年)
  负服矢五十个。(荀子议兵)

 如果是度量衡单位,就必须用第三种方式。例如:
  当秦之隆,黄金万镒为用。(战国策秦策)
  [二十四两叫做一镒。]
  汉王赐良金百镒,珠二斗。(史记留侯世家)
  令民入米六百斛为郎。(汉书王莽传下)

 有时候,名词省略了,就只剩数词和单位词,这种单位词往往是表示度量衡单位的。例如:
  养弟子以万锺。(孟子公孙丑下)
  [“锺”,上古的量名。]
  郡守,秦官,掌治其郡,秩二千石。(汉书百官公卿表上)

 汉语的单位词起源很早。在殷虚卜辞中,我们能看见的单位名词就有“丙”(“马五十丙”)、“朋”(“贝十朋”)、“卣”(“鬯三卣”)、“升”(“鬯二升”)[“鬯”是古代祭祀时用的一种香酒]等。但是,这些单位词只限於度量衡单位(升),容量单位(卣)(2),和集体单位(十贝为朋,若干马为丙),还没有天然单位如“匹”“张”等。
 (2)殷代的”升”也可认为容量单位。

 原始的天然单位的表示方法是在数词后面再加同样的一个名词,例如殷虚卜辞中所见:
  羌百羌。
  人十六人。
  [“”,就是“有”字。]
  直到西周金文中还存在着这种结构方式。例如:
  玉十玉。
  田十田。
  孚人万三千八十一人,孚马口匹,孚车卅两,孚牛三百五十五牛,羊卅八羊。
  [“孚”同“俘”。]

 但是,关於人的天然单位就用“人”为单位词(3),数词前面不一定也是“人”字。例如殷虚卜辞中所见:
  羌十人。
  羌十人又五。
 (3)“人”是一般名词,不是特别用来表示天然单位的。所以我们可以说卜辞还没有天然单位词。

 在先秦时代,度量衡制度建立以後,出现了许多度量衡单位词,如“丈”“尺”“寸”“升”“斗”“石”“斤”,“钧”“镒”等。但是,天然单位的单位词还是很少见的,据我们所知,只有“匹”(指马)、“乘”、“两”(指车)、“张”(指幄幕)、“个”(指矢)等极少数的几个字(4)。我们可以说,天然单位的单位词在先秦已经萌芽了,但真正的发达还在汉代以后。最常见的是“枚”字。例如:
  木器髤者千枚。(史记货殖列传)
  [“髤”,涂漆的意思。]
  尚有径寸之珠,照车前后各十二乘者十枚。(史记)
  请干将铸作名剑二枚。(吴越春秋阖闾内传)
  遂不举觞,赐良鳆鱼百枚。(东观汉记)
  乃命左右悉取珊瑚树,有三尺、四尺、条干绝世,光彩溢目者六七枚。(世说新语汰侈)
  得鲤鱼长一尺者一万五千枚。(齐民要术)
  土中得玉璧七枚。(水经注)
  於田中得铜铎五枚。(晋书郭璞传)
  [“铎”,铃状的东西。]
  有人於嵩高山下得竹简一枚。(晋书束皙传)
  古制澡盘一枚。(梁书刘之遴传)
  荀勖作新律笛十二枚。(晋书)
  送金钗二十枚与其爱妾杜氏。(南史)
 (4)大学引书经:“若有一个臣”,左传昭公二十八年:“君亦不使一个辱在寡人”,这两个“个”字都应作“介”。书经秦誓原文正作“如有一介臣”。如果先秦时代已经有了指人的单位词“个”字,何以汉代的“个”字又只指竹的单位了呢? 显然先秦还没有这样的“个”。又,考工记轮人有“一枚”“四枚”等语,这“枚”是度量衡单位(十分之一寸),不是天然单位。

 此外还有“头”、“只”、“株”、“颗”、“块”(5)、“枝”、“根”、“条”、“片”、“朵”、“把”、“粒”、“架”、“面”、“锭”等(6)。例如:
  唯桥姚已致马千匹,牛倍之,羊万头。(史记货殖列传)
  乃赐奔戎佩玉一只。(穆天子传卷三)
  成都有桑八百株。(三国志蜀志诸葛亮传)
  以玉盘 盛仙桃七颗。(汉武内传)
  东方朔得风声木十枝以献。(洞冥记)
  於其室前生草一根,茎叶甚茂。(北史孝行王崇传)
  与之绳万条,以为钱贯。(朝野佥载)
  [“钱贯”,就是穿钱的绳子。]
  对酒云数片, 卷帘花万重。(岑参诗)
  黄四娘家花满蹊,千朵万朵压枝低。(杜甫诗)
  玄发看成一把丝。(白居易诗)
  [黑头发眼看变成一把白丝了。]
  丹砂一粒不曾尝。(白居易诗)
  草堂书一架,苔径竹千竿。(李咸用诗)
  腰鼓百面如春雷,打彻凉州花自开。(苏轼诗)
  [“腰鼓”,是当时的一种鼓,敦煌壁画里可以看到它的形状。]
  秦少游有李廷珪墨半锭。(后山丛谈)
 (5)“块”字还找不到较早的例子。但是颜氏家训书证篇:“北士通呼物一改为一颗”。“凷”即“块”字。据此则单位词“块”在南北朝已通行於北方。

 (6)其中有些用於物质名词的单位词,如“云数片”的“片”等,它的性质接近度量衡单位的单位词。

 在发展过程中,有些单位词的应用范围扩大了,有些应用范围缩小了,有些应用范围转移了,有些新兴,另有一些消失了。
 范围扩大的例如“个”(箇,個)“只”“条”和“张”。“个”字原来只是竹的单位,例如史记货殖列传:“木千章,竹竿万个。”荀子:“负服矢五十个”,也因为箭是竹做的。直到新唐书西域传还说“或以竹一箇植舍外”,曾巩诗还说“旁坐竹相围,竦竦碧千箇。”但事实上,“个”字的应用范围在唐代已经扩大了许多。水果称“箇”(岑参诗:”橘怀三箇去,桂折一枝将”);鸟类亦称“箇”(杜甫诗:“两箇黄鹂鸣翠柳”)。同时,人也可以称“箇”了(杜甫诗:“砧响家家发,樵歌箇箇同”(7))。
 (7)一作“樵声箇箇同”。

 “只”,说文: “鸟一枚也”,可见“只”在最初只是普通名词,后来用作单位词的时候,开始也只指鸟类。像下面的例子还用的是本来的意义:
  常於家象炙鸡一只。(后汉书徐稚传注)
  数只珍禽寒月在,千株古木热时稀。(黄滔诗)

 但是,“只”字的用途逐渐扩大到兽类和无生之物,如:
  载玉万只。(穆天子传卷二)
  一只短舫艇,一张斑鹿皮。(白居易诗)
  看见一只犬打香卓根前过来。(元曲杀狗劝夫)

 又如“条”字。说文:“条,小枝也”,可见“条”在最初也是普通名词。后来发展为单位词,也可能先用於树木方面。但现在只找到唐代的一些例子,如:
  杨柳千条花欲绽。(沈佺期诗)
  风折垂杨定几条。(高启诗)

 以上这些“条”字可能用的是原义。后来用途扩大了,细长、狭长(或长)的东西一般都可以称“条”。“绳万条”已见上文,此外还有一些例子:
  谨上禭三十五条。(西京杂记)
  [“禭”是赠送的衣服。]
  剩蹙黄金线几条。(孙棨诗)

 又如“张”字。上文所引左传的“幄幕九张”,说明平面的东西可以叫“张”。魏志倭人传:“今以绛地交龙锦五匹,绛地绉粟罽十张,……荅汝所献贡直”,“罽十张”的“张”仍旧是“幄幕十张”的“张”。但是,“张”字本来是“张弓”的意义,所以弓弩也用“张”为单位词,如后汉书明帝八王传:“宠有强弩数千张”。琴称“张”和弓称“张”有关系,因为琴絣和弓絣有相同之点。白居易诗:“净名居士经千卷,荣启先生琴一张。”纸称“张”是后起的现象,如杨万里诗:“百年人物今安在? 千载功名纸半张。”这种“张”又继承了“幄幕九张”的“张”,因为纸的功用是在它的平面的。
 范围缩小的如“枚”字(8)。在汉魏六朝,“枚”字的应用范围很大。至少可以说它适用於鸟类(说文“鸟一枚”见上),鱼类(东观汉记“鳆鱼百枚”见上)和一切器物(剑二枚,珠十枚,木器千枚,珊瑚六七枚,璧七枚,铜铎十二枚,竹简一枚,澡盘一枚,笛十二枚,金钗十二枚,均见上)。但是,在现代汉语里,它的应用范围缩小到了极点。现在像“一枚针”、“两枚奖章”之类,有些是方言,有些是书面语言;在普通话的口语里,“枚”字简直可以不用了。

 (8)“枚”在最初也是普通名词。说文:“枚,枝干也。”诗经周南: “伐其条枚”。“枚”和“条”都由“枝”的实义发展为单位词,但是发展的结果不一样。 

 范围的转移,例如“盏”字。原先一般是用来指酒(亦作“琖”),例如毛滂词:“七盏能醒千日卧”。但是现在“盏”字不再用作酒的单位词,而是用作灯的单位词了(9)

 (9)这可能是因为油灯所用的器皿也是“盏”的缘故。 

 新兴的单位词例如“顶”“挂”等;消失的单位词例如“株”“章”(指树木)等。当然所谓消失是指口语中已经死去;至於仿古的文言中,它们仍旧可能存在的。
 一般说来,单位词是由普通名词演变而成的,并且它们的语法意义就是由它们的本来意义引申的。例如“颗”的本义是“小头”(据说文),后来用作单位词,就指称小而圆的东西,如“橘”(例见上)、“柑”(苏轼传柑诗“寄与维摩三十颗”)、“荔枝”(苏轼诗”日啖荔枝三百颗”)等。又如“条”的本义是“小枝”,就指称细长的东西(见上文)。“块”的本义是“土块”,就指称一般方形而有体积的东西,如说“一块糖”。这是语源学方面的事,这里不详细讨论了(10)
 (10)比较详细的讨论见於王力:中国语法理论,下册,第三十二、三十三两节。

 就名词、数词、单位词三者的结合方式来说,有一种发展情况是非常值得重视的,那就是,在先秦时代,数词兼带天然单位词或度量衡单位词的时候,位置是在名词的后面的。殷虚卜辞也没有例外。本节到这里为止,所举的例子都是合於这个规则的。先秦只说“马十匹”,不说“十匹马”;只说“幄幕九张”,不说“九张幄幕”(11)。后代沿用先秦这个规则,情况也非常普遍。同时我们也观察到,就在先秦时代,数词及其容量单位词的位置已经可以放在名词的前面。例如:
  一箪食,一瓢饮。(论语雍也)
  [“箪”,是竹子编的盛饭的器具;“食”,就是饭;“饮”,在这里也是名词,指喝的东西。]
  非其道则一箪食不可受於人。(孟子滕文公)
  一箪食,一豆羹,得之则生,弗得则死,噱尔而与之,行道之人弗受。(孟子告子上)
  [“豆”,盛肉盛汤的饮食器具,瓦器,或木制,均有。]
  今之为仁者,犹以一杯水救一车薪之火也。(同上)
  金重於羽者,岂谓一钩金与一舆羽之谓哉。(同上告子下)
 (11)孟子:“力不能胜一匹雏。”朱骏声说文通训定声认为“匹”是“尐”[“尐”读若辍,小也]之误字,又疑是“骛”的意思。总之, 他不承认这“匹”字是单位词。那是对的。公羊传僖公三十三年:“匹马只轮无反者”,“匹”和“只”都是修饰语,不是单位词。注云:“匹马,一马也”,朱骏声云“失之”。朱说甚是。

 到汉代以後,不但数词及其容量单位词可以放到名词前面去,而且,度量衡单位词和天然单位词也都可以放在名词的前面了。例如(12):
  一尺布,尚可缝;一斗粟,尚可舂。(史记淮南衡山列传)
  赐黔首里六石米,二羊。(史记秦始皇本纪)
  大王诚能出捐数万斤金行反间,……(史记陈丞相世家)
  (以上度量衡单位)

  陆地……千足羊,泽中千足彘。(史记货殖列传)
  [那时是以“足”(脚)的数目来计算猪羊的。]
  安邑千树枣,燕秦千树栗,蜀汉江陵千树橘,淮北常山已南河济之间千树萩。(同上)
  [“千树”就是“—千棵”。]
  千畦姜韭。(同上)
  越使诸发以一枝梅遗梁王。(说苑)
  (以上天然单位)

 (12)但也要辨别似是而非的情形。史记高祖本纪:“吾以布衣,提三尺剑取天下”,秦始皇本纪:“上可以坐万人,下可以建五丈旗”,那是指“三尺之剑”,“五丈之旗”。这是指属性,不是指数量。

 到了中古时代,单位词移动位置的情形更加普遍起来。例如:
  其人乃以一只履与臣。(洞冥记)
  且将一寸心,能容万斛愁。(庾信诗)
  采桑三市路,卖酒七条街。(王褒诗)
  作县唯日食一升饭而莫饮酒。(南齐书傅琰传)
  可觅万斛米见与,当为尊公作佳传。(晋书陈寿传)
  吾不能为五斗米折腰向乡里小儿。(晋书陶潜传)
  是岁旦,庆之梦有人以两疋绢与之。(南史沈庆之传)
  一张纸,两张纸,容量小儿作天子。(北史隋宗室诸王庶人谅传)
  [据说这是当时并州的童谣。隋炀帝的弟弟杨谅小名叫阿容,“谅”与“量”同音,所以被认为杨谅要作皇帝的先兆。]
  当时四十万匹马,张公叹其才尽下。(杜甫诗)
  日籴太仓五升米,时赴郑老同襟期。(杜甫诗)
  长塘湖,一斛水中半斛鱼。(张籍长塘湖乐府)
  偶依一株树,遂抽百尺条。(白居易诗)
  春风小榼三升酒,寒食深炉一碗茶。(白居易诗)
  如何一柱观,不碍九枝灯。(李商隐诗)
  一字新声一颗珠。(薛能诗)
  十九条平路,言平又不平。(裴说诗)
  裙拖六幅湘江水,髩耸巫山十朵云。(李羣玉诗)
  “陟”字若五朵云。(新唐书韦陟传)
  宁食三斗艾,不见屈突盖;宁食三斗葱,下逢屈突通。(新唐书屈突通传)
  房州有异人常戴三朵花。(苏轼三朵花诗序)
  细雨裛残千颗泪,轻寒瘦损一分肌。(苏轼诗)
  记得观灯凤楼上,百条银烛泪阑干。(王禹称诗)
  壶中一粒长生药,待与苏州太守分。(中山诗话)
  自起两间小屋,以为祠堂。(宋书郭世道传)

 这是很重要的转变,可以说是一种飞跃。当数词和单位词放在普通名词后面的时候,它们的关系是不够密切的(左传:“马牛各十匹”,“各”(誤植。本来は“皆”)字可以把单位词和名词隔开);后来单位词移到了名词前面,它和名词的关系就密切起来,渐渐成为一种语法范畴。从此以后,汉语名词分为百数的种类,每一种类有特定的单位词(天然单位)。最后的结果是名词和数词的结合不能不藉单位词作中介(在口语里不能再说“三人”,而必须说“三个人”;不能再说“四马”,而必须说“四匹马”)。由於仿古的书面语言的混淆,我们还不能断定从什么时代起,单位词在口语里成为名词和数词结合所必需的中介;但是,依理推测,在六朝时代既然有“七条衢”的说法,恐怕除了文人学士之外,也就很少人再说“七衢”了。
 在中古以后,单位词前面的数词如果是“一”,这“一”字往往可以不用。例如:
  权时作个慰安人。(维摩诘经变文)
  方要做好事,又似乎有个做不好事底心。(朱子语类辑略卷二)
  学者初看文字,只见得箇浑沦物事。(同上)
  呼个丫环领那尼姑进去。(清平山堂话本戒指儿记)

 单位词还有一种用途,就是用在名词后面,不加数词,当做名词的词尾。这种名词往往是无定的,至少不是单数的(13)。例如:
  车辆 船只 马匹 布疋 盐斤 煤块 纸张 书本 物件 房间 枪枝

 这种结构是相当后起的(14)。虽然中古时期有“钗朵”、“钿朵”、 “梅朵”、“莲朵”的说法,例如:
  钗朵多而讶重。(庾信春赋)
  千仏钿朵会稽山。(元夢诗)
  粉片妆梅朵,金丝刷柳条。(白居易诗)
  花房腻似红莲朵。(同上)

 但是,这些“朵”字都是名词,不是单位词(15)。直到宋元时代,单位词才用作词尾。例如:
  凡写文字,须高执墨锭。(朱熹训学斋规)
  吾手下官员皆不似翼德。(三国志平话卷上)
  却说周瑜用帐幕船只,曹操一发箭,周瑜射了左面。(三国志平话卷中)
 (13)“房间”是例外。
 (14)参看王力:中国语法理论,下册,124--125页。
 (15)易经:“月几望,马匹亡”,更不是后代所谓“马匹”。“匹”应该是“亡”的修饰语。

 比这种用法更晚,单位词还有另一用法,就是在单位词后面加上词尾“子”、“儿”、“头”等,单位词本身,重新转化为普通名词,如“个子很大”、“只儿不大”、“件头小”等。这种情形只限於北方话,而且只有一二百年的历史(儿女英雄传第四回:“你瞧不得那件头小”)。
 表示行为单位的单位词(“次”、“回”、“趟”等)的产生,要比表示事物单位的单位词晚得多。
 在唐代以前,除了“两次”的意义用“再”之外,关於行为的称数,一律用数目字加在动词的前面(16)。例如:
  弩八,八发而止。(墨子迎敌祠)
  [发,发射。]
  赵孟欲一献,子其从之。(左传昭公元年)
  [“献”,献酒,是当时宴会的礼节仪式;“一献”是最简单的礼节。   这一句意思是,“赵孟愿意用最简单的礼节”。]
  子三困我於朝。(同上襄公二十二年)
  [你在朝廷上难为了我三次。]
  公四不视朔。(同上文公十六年)
  [春秋时代的诸侯,每月初一日要正式办一次公,叫做“视朔”。]
  又与之遇,七遇皆北。(左传文公十六年)
  [“北”,败逃。]
  九顿首而坐。(左传定公四年)
  宋殇公立,十年十一战。(同上桓公二年)
  五就汤五就桀者,伊尹也。(孟子告子下)
  是故百战百胜,非善之善者也。(孙子谋攻)
  凡六出奇计。(史记陈丞相世家)
  千变万化,不可穷极。(列子周穆王)
 (16)参看王力:中国语法理论,下册,126--129页。

 唐代以后,表示行为单位的单位词如“回”(迴)“次”等,逐渐出现了。例如:
  一柱观头眠几回?(杜甫诗)
  [“一柱观”,一个庙的名称。]
  自今已后知人意,一日须来一百迴。(杜甫诗)
  一日踏春一百回。(孟郊诗)
  早潮才落晚潮来,一月周流六十回。(白居易诗)
  家去几千里,月圆十二回。(于邺诗)
  已向公门奉新馈,面材和籴凡几次。(王祯诗)
  [当时政府用官价强制购买人民的粮食,叫和籴。]

 一般表示行为单位的单位词只有“回”“次”两个字,看来“次”比“回”的产生要晚得多。此外还有“遭”字最初表示环绕或转动的次数。
  华膏隔仙罗,虚绕千万遭。(孟郊诗)
  绕灯不去千百遭。(萨都刺灯蛾来歌)
  贾客停非久,渔翁转几遭?(侩可朋诗)

 后来,它的用法也一般化了。例如:
  若十日不获得这件公事时,怕不先来请相公去沙门岛走一遭。(水浒第十七回)
  押司胡乱去走一遭。(水浒第二十一回)

 “遍”字表示读书完毕的次数。例如:
  吾於书,读不过三遍,终身不忘。(韩愈张中丞传后叙)
  文字尚看两遍乎?(东坡别集)

 后来“遍”字也一般化了。例如:
  玉梅将贼兵打劫及范希周救取成亲之事述了一遍。(冯玉梅团圆)
  走了七八遍,迳踅入茶坊里来。(水浒第二十四回)

 表示时间长久的行为单位,有“场”“番”等,也都见於唐宋的史料中。例如:
  愿扫鹦鹉洲,与君醉百场。(李白诗)
  天公见玉女,大笑亿千场。(李白诗)
  花园欲盛千场饮,水阁初成百度过。(元夢诗)
  林下酒瓶虽不满,犹应醉得两三场。(白居易诗)
  春风莫撼流苏帐,待妾分明梦一场。(孙蕡诗)
  不知明早添多少,日暮间来数一番。(杨万里诗)

 行为单位的“场”和“番”都来自事物单位的“场”和“番”。“番”字最初表示轮番的事物。例如:
  五日一番风候,谓之花信风。……最后凡二十四番。(荆楚岁时记)
  初番放出林,末番任供口。(苏辙诗)
  [第一批(笋),使它们成长为(竹)林;最后一批,听凭供作食品。]

 后来它的意义就和行为单位的意义没有分别了(徐凝诗:“一番弄色一番退,小妇轻装大妇愁。”苏轼诗:“几年今夕一番逢,千古何人此兴同。”)。“场”字表示时间长久,可能起源於科场的“场”(参加考试的人在“场屋”中所费时间最久)。例如:
  明法旧试六场,更定试七场。(宋史选举志)
  癸亥,诏以四场试进士。(宋史神宗纪)

 后来用途扩大了,就泛指时间长久的次数了。例如:
  内翰昔日富贵,一场春梦。(侯鲭录)
  语道深慙话一场,感君亲切为宣扬。(朱熹诗)

 至於像“顿”“阵”等字也是先用来表示事物单位的。例如:
  顿顿食黄鱼。(杜甫诗)
  船头大铜环,摩挲光阵阵。(刘禹锡诗)
  阵阵寒香压麝脐。(林逋诗)
  昨夜三更雨,今朝一阵寒。(韩偓诗)
  一阵凉从雨后生。(李献甫诗)

 当行为单位词发展出来以後,行为单位词和事物单位词有一个不同之点:事物单位词一般是在名词的前面,行为单位词一般是在动词的后面。
 在现代方言里,单位词基本上是一致的;但是,也不免有些出入。刀子和椅子称“把”,或称“张”,船称“只”称“条”或称“张”,狗称“条”或称“只”等等,都要看地域而定。甚至有些地方称人为“只”(广东南部和广西南部某些方言),这也没有什么可怪的。如果“竹一个”可以逐渐演变成“一个人”,为什么“鸟一只”不可以逐渐演变为“一只人”呢?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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